好的婚姻,一定要談錢!不談錢的婚姻,安全感少了一大半,幸福同樣少了一大半。

好的婚姻,應該是什麼樣的?

有人說,是下班回家那盞為你亮著的燈;有人說,是焦慮迷茫時輕聲細語的安慰與理解;也有人說,是從此之後不再漂泊的安定。

我們大多數人,對好的婚姻的定義似乎都差不多——因為愛情而結合,伴侶人品不錯,工作努力、上進,彼此依賴,相信對方是可以相伴一生的人,即使有一天不愛了,也能好聚好散。

於是,不少人在談論婚姻時,更關注愛情,羞於談錢,總覺得談錢傷感情。即使在婚後,面對金錢問題,也不敢大大方方談錢。

不談錢的婚姻,安全感少了一大半,幸福同樣少了一大半。

如同離婚律師吳傑臻在《好的婚姻,要守護財產和愛》一書裡所說的:安全的婚姻不一定幸福,但不安全的婚姻大多不幸福。

作為離婚律師,吳傑臻目睹了婚姻百態,這讓他對婚姻有了更深刻的思考和理解。在《好的婚姻,要守護財產和愛》這本書裡,吳傑臻結合過往案例,運用專業知識,與我們聊婚姻的真相、聊婚姻安全、聊婚姻法律。

“婚姻法律”相關知識恰恰是我們最欠缺的,吳傑臻提醒我們:只有學習婚姻中的相關法律規則,才能建立安全婚姻,消除婚姻中的焦慮。

2、現實生活中,經常遇到這樣的案例:

兩個人因為愛情走到一起,情到濃時結婚生子,妻子不在意自己為家庭的付出,即使辭職做全職太太,也相信丈夫有照顧她的能力。

但是隨著婚姻生活的深入,如果妻子做全職太太期間,丈夫的事業越做越好,妻子便會生出危機感,害怕事業有成的丈夫會拋棄自己,越是害怕失去就越緊緊抓著不放手,沒想到卻把男人越推越遠。

女人們總覺得愛情不會變,那個當初承諾養自己一輩子的男人,就是會一輩子信守承諾。如同《我的前半生》裡的羅子君,想不明白陳俊生為什麼說話不算話,為什麼說不愛就不愛了。

在吳傑臻看來,不論男女,面對婚姻都要現實一點,如果只把愛情和個人品質等同於婚姻安全,就是空中樓閣,畢竟,世上最不可控的就是感情、最難測的就是人心。

多少夫妻當初愛得死去活來,離婚時卻撕得你死我活。

吳傑臻在《好的婚姻,要守護財產和愛》這本書裡有一句話我非常贊同:

畢竟誰離開誰都能活下去,但是被打斷腿、被淨身出戶、被負債,就活得很艱難了。

好的感情,一定要學會談錢,因為在“婚姻安全”裡,“財產安全”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。

3、許多人覺得“談錢傷感情”,談婚論嫁時,一提到錢就急了。

吳傑臻在《好的婚姻,要守護財產和愛》這本書裡提到一個案例:

兩個人已經談婚論嫁,女孩想買房子,首付需要15萬,手裡錢不夠向男孩借錢。男孩答應借錢,前提是如果結婚了錢就不用還了,如果不結婚就得照常還錢。之後讓父母給女孩轉了15萬,備注“借款”。

女孩雖然嘴上沒說什麼,心裡卻犯起了嘀咕,擔心男友因為這15萬佔自己的房子,又擔心以後過不下去離婚了要被男友父母起訴還錢。

但女孩礙於面子不好直接說出內心的擔憂,又把錢還給男孩父母,讓對方借現金給她。

男孩父母一聽心裡也犯嘀咕了,擔心女孩會不會拿了錢就玩消失。

最後,這對談婚論嫁的情侶在互相猜忌中分道揚鑣。

我們總覺得愛情必須純粹,容不得沙子,不能被現實污染,明明對錢很在意,卻羞於談錢,視金錢如洪水猛獸,好像一談錢感情就變得不純粹了。

實際上,結婚過日子,你越是不敢談錢,就越容易因為錢傷害感情。

如同前文的案例,如果這對情侶能夠坐下來坦誠相待,說出各自的想法,找出一個問題的解決辦法,也不會走到分手的地步。

我們一定要明白一個道理:錢和感情並不相斥,不是說“既然愛我,為什麼還要房子”,也不是說“既然相信我、愛我,為什麼害怕人財兩空”,我們對待兩者不能“非黑即白”。

為什麼呢?

吳傑臻律師在《好的婚姻,要守護財產和愛》這本書裡給出了答案:

整部婚姻法中從未出現“愛情”二字,而是用“感情”二字,也就是說,婚姻法所傳達的是——婚姻是有一定感情基礎的利益結合,比如共同生活、共同財產、共同育兒等。

基於此,談錢必不可少。

經濟學家薛兆豐曾說:從經濟學看來,結婚是兩個人合夥辦企業,辦的是家庭企業,簽的合同是一張終身批發的期貨合同。

簡而言之,婚姻要有物質作為基礎。

好的婚姻,一定要多談錢,少談愛。

多談錢不等於算計,少談愛也不等於沒有愛。

守護財產和愛情,才能擁有美滿的婚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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